政策解读︱国家卫健委发文,全国大批医疗机构,急需这些设备
【发布时间:2020.12.16 信息来源:世纪长河 中文站】国家卫健委发文,全国大批医疗机构,急需这些设备
日前(12月2日),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最新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国家卫健委明确,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关于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的要求,将在全国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
事实上,早在去年(2019年)12月初,国家卫健委就下发通知表示,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都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同时,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还应当具备与老年医学科相关的科室设置,包括重症医学科、医学心理科、营养科、麻醉科、外科、内科、妇科、肿瘤科、中医科、康复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等。
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还联合发文明确,未来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在本次的《通知》中,国家卫健委明确,在老年友善服务中,各级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智能设备需配有人工值守。
此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还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
在设配的配置上,要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病区必须配备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各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
根据此前十三五老龄规划显示,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为2.55亿人左右,其中高龄老年人将增加至2900万人左右。
因此,国家卫健委在设置老年病科时,直接将慢阻肺、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冠心病等包含在其科室主要职责中。
与此同时,在器官老化基础上发生的疾病,包括老年痴呆、骨质疏松、白内障等,还有因衰老使机体功能减退而发生的急性疾病,如老年人肺炎、急性泌尿道感染等感染性疾病同样被重点关注。
在全国老年医学科的建设指南中,国家卫健委对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的设备配置进行了明确。
首先,在科室的设置中,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床位数应≥20张,床单元设施配置按照相应级别综合医院标准执行。
同时,在设备的配置上,老年医学科应当具备轮椅、转运床(或医用平车)、站立及行走辅助器、坐式体重计;报警系统、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输液泵、注射泵等。
以及气管插管设备、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心脏除颤仪等抢救设备和其他与开展老年医学科诊疗业务相应的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辅助洗浴设备、电动护理床、自主转运装置等。
根据本次《通知》要求,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
无独有偶,就在此前11月初,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十四五”的重点规划中也提出:未来5年,将继续推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就包括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
这也就意味着,全国将有大批的医疗机构的老年病学科设备配置将全新开启。
按照此前单个医院平均投入400万元的财政投入来算,未来全国上千家医疗机构的扩张和升级后,毫无疑问的是,相关医疗器械市场也将迎来百亿级的增长......
老年病科设备配置清单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