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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务院最新通知:医疗器械关税再调整

【发布时间:2021.01.15 信息来源:世纪长河 中文站】

政策解读︱国务院最新通知:医疗器械关税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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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通知,2021年医疗器械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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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财政部最新发布了一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将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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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这些医疗器械关税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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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对883 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含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大批医疗器械产品。


同时,国家还将降低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对2020年实施的进口暂定税率进行适当调整。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其中,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


2021年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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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起,这些医疗器械关税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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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括核磁共振成像成套装置、心脏起搏器、医用射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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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一降再降,国产医疗设备迎来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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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我国已经按协议先后实施了四步降税,此次第五步降税涉及176个产品,降税后绝大多数产品的税率已经较低,比如:测距仪税率由3%降为1.5%,彩色B超的税率由2.5%降为1.9%


不仅如此,就在今年8月初,国务院还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表示,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且鼓励和倡导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全球合作。


据器械汇整理,集成电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即:



影像设备:超声、CT、磁共振、X射线、PET、基于CMOS相机的内窥镜等;


医疗仪器:实验室配套电子设备、透析机、分析仪、外科手术设备、牙科设备;


家用医疗设备:数字体温计、血糖仪、血压计、胰岛素泵、心率计、辅助听力(数字助听)设备等;


患者监护类设备:监护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血氧计、血压计、温度计、呼吸机、除颤器、植入设备等。


可以说,随着国家关税的不断调整和扶持政策的不断落地,相关医疗器械产业无疑将迎来飞速发展。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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